钟点工和小时工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一个概念,那么钟点工和小时工到底有没有区别呢?
首先来看下钟点工和小时工的概念是怎么区分的。
钟点工在一个用工单位每日、每周、每月工作时间分别在法定的日、周、月的标准工作 时间50%以下,可以和一个以上用工单位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 义务。
小时工的工资按小时计算,具体数额由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 定的小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单位足额支付小时工工资的同时,还应足额支付应由单 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其次来看下相关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1.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 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暂由各市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 规定确定,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发布。
2.养老保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照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有 关规定执行,缴费基数为全省或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由参保人自愿 选择,按年申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参加医疗保险,按 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的意见》执行。
3.工种分类
钟点工的工种很繁多,比如翻译,餐饮服务,家教等,多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也叫小时
4.社会作用
“钟点工”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按小时计算工资的用工形式。近年来,随着服务业 的快速发展,灵活而有弹性的“钟点工”劳动方式,被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认可, “钟点工”劳动力市场正在逐渐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用人单位的特定需求,也对劳 动力市场起到补充的作用。
5.从业比例
上海的“钟点工”从业人员已经超过100 万人,在“钟点工”从业人员中,原为失业人 员占39%,其中零售类“钟点工”中原失业人员比例占68.4%,餐饮类占58.7%,多数“钟 点工”的技能要求不高,失业人员经过简单培训之后大多能够胜任。上海“钟点工”从业人 员的最大特点是兼职者人数众多,调查发现,“钟点工”群体中的兼职人员比例高达51.1%。 在一些对专业技术和文化水平要求较高的岗位中,兼职人员的比例更高,如健身类岗位达 61.6%,翻译类岗位达81.7%。但是,“钟点工”面临就业渠道不够通畅的问题,不少用人 单位通过使用“钟点工”降低成本,然而难以招到合适的“钟点工”。
6.小时计酬钟点工
钟点工是以小时为计酬标准的一种用工形式,但应当注意的是,并非以小时计酬的都是 钟点工。《劳动合同法》第68 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 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用工形式。”由此可以看出,钟点工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在待遇、保障等方面均有不小的差 距。如果劳动者平均每日的工作时间超过4 小时,或者每周工作时间累计超过24 小时,则 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