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委同时批准发布了《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家政服务机构等级
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家政服务机构划分进行规范与界定。以上两
项标准将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金牌月嫂”必须三证齐全
据了解,《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母婴生活护理员(俗称月嫂)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为年龄在18至55岁,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等。同时,该标准还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金牌级共六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标准对不同等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应该具备的技能要求也极为详细。